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获奖名单(初评)的通知
各赛区组委会,有关参赛学校:
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简称竞赛)评审专家于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广州完成了2021年全国竞赛的评审工作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了本年度竞赛“TI杯”获得者,本科组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E题参赛队(见附件2),高职高专组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J题参赛队(见附件2)。
经全国竞赛专家组评审、全国竞赛组委会批准,322个参赛队获全国一等奖,790个参赛队获全国二等奖,现将获奖名单(初评)(见附件1)予以公布。
如果发现公布的获奖名单(初评)中学校名称或学生姓名有误,请首先通知所在赛区竞赛组委会,赛区组委会核查后立即用电子邮件通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(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)。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只受理赛区组委会的更改要求。
为保持竞赛评奖的公正性,本竞赛坚持执行“异议”制度,“异议期”为15天,即12月3日至17日。凡对初评名单中某些参赛队的违纪行为提出异议者,应严格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发布的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异议期制度的若干规定》(电组字〔2001〕05号)进行举报,该文件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“文件下载”栏目内可以查到。
本着检举需要证据的基本原则,对内容真实、证据确凿的实名举报进行核查,一旦查实有据,即取消被举报队的获奖资格。全国竞赛组委会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。
“异议期”后,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本次竞赛的正式获奖名单。
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12月在西安召开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颁奖大会,届时请注意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上的有关通知要求。
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